稿件来源:足球报
记者陈永报道“多会一种语言是好还是不好?主裁判说不犯规,VAR提醒他犯规了。”这是一条鲁能球员发布后又删除了的微博,似乎是在描述京鲁大战第二回合场上的某个片段。
一切都源于格德斯抢断之后助攻段刘愚的进球:本场比赛第69分钟,格德斯抢断李可,随后金敬道和格德斯配合,格德斯一路下底传中,段刘愚冷静劲射破门,鲁能把比分改写为2比1。
这一刻,鲁能球迷欣喜若狂,但很快,盆冷水浇在了他们的头上。VAR介入,视频裁判提示鲁能有犯规嫌疑。值得注意的是,视频裁判马宁和主裁判金希坤讨论了很长时间之后,金希坤最终决定去亲自观看视频回放,随后,金希坤判罚进球无效。
视频回放显示,格德斯是从侧后方进行防守和伸腿的,另一个视频动作显示,皮球最初是碰到了李可的膝盖,这个时候李可已经对皮球失去了控制权,这是第一个关键点。第二个关键点是,此时格德斯尚未和李可发生身体接触。
随后格德斯才和李可发生身体接触,并且伸腿踢球,这个镜头视频交代的并不清楚,但皮球发生了较为明显的旋转,大概率是格德斯碰到了皮球,而且格德斯的脚又躲过了李可的膝盖,这是第三个关键点。随后金敬道拿到了球权,最终格德斯助攻段刘愚进球。
这个侧后方的防守就是犯规吗?如果这个防守都是犯规的话,那任何一个进球之前,进攻方只要和对方有身体接触,岂不是都是可以把进球取消?
第四个关键点是,当事人李可在被抢断后,第一时间爬起来防守,而当段刘愚打进之后,李可也只是跺了跺脚,他没有向任何人表示是格德斯犯规。
第五个关键点是:当时,主裁判没有提示犯规,边裁王德馨就在事发地点两米之外,对当时的动作看得无比清楚,同样没有提示犯规。王德馨也是一名国际级助理裁判。
这一切都指向了一个清晰的事实:这次防守,即便是吹毛求疵,再吹毛求疵一遍,鲁能都是没有犯规的,而最终的结果却是鲁能的进球被取消。
这就太令人费解了:这个球,究竟是怎么最终判断了鲁能犯规呢?主裁判和视频助理马宁又是经过了怎样的沟通呢?主裁判前后不一的判罚又是什么原因呢?
耐人寻味的是,鲁能在上一回合刚刚经受了争议判罚,为此在这场比赛中,足协选择了外籍裁判金希坤,又从大连赛区调来了马宁当视频助理裁判,结果马宁却给金希坤这样的建议。那么,这一次的错判,是一次不经意的误判,还是一次吹毛求疵又吹毛求疵的判罚呢?那么,这一次VAR扮演的角色,是帮着主裁判查缺补漏,还是成为了某种工具呢?
就在此前,鲁能球迷举报沈寅豪论文抄袭,沈寅豪也离开赛区回到同济大学接受问询或者说调查,这个事情和鲁能又一次遭受错判,有没有什么关联呢?
当然,这是一次场上判罚足以成为一个事件、并很可能持续发酵的非理论因素,但是,足球从来都是一种社会现象,而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纯粹的竞技比赛而存在。
换个角度来看,其实问题的关键点并不在于格德斯那次抢断是否犯规,真正让人困惑的焦点在于,进球本身的过程无可非议,却以一种类似于“蝴蝶效应”的长距离倒带回放,在起点上否定了这个进球的合理性,而在这个节点上,主裁判并没有吹停比赛,证明他并不认为当时场上出现了影响比赛的情况发生。
那么,一系列的问题就出现了:场上起主导、决定作用的,到底是主裁判,还是VAR?VAR到底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情况,来改变比赛的进程和结果?一个发生在第90分钟的进球,是不是可以回溯到比赛第1分钟出现的某个理论上被忽略的节点,从而推翻整场比赛?
长远来看,裁判问题在国内联赛中始终是一根极度脆弱的神经,水平问题、职业道德问题、信任危机问题,充斥着整个职业联赛的过程。具体到本赛季,随着VAR的介入,场上判罚几乎成为联赛中事故高发路段,中国足球管理者们一直在虚与委蛇、闪展腾挪的这个敏感区域,正在陷入一种极度混乱的状态。
京鲁之战,因为各种原因成为一场高光赛事,也最大限度地暴露出,目前国内联赛在这个问题上的无序、无标准、无规矩、无原则。
正如一位老资格的裁判问题专家所言,VAR的作用,不是用来替代裁判,而应该更多在一些硬性问题上提供判断的辅助,如果每一个动作都以VAR为标准,裁判只能是场上一个战战兢兢的“实习生”,随时等待着机器来否定肉眼的每一次判断。
这足以用来解释格德斯那次注定标准模糊的抢断,更何况,短短几分钟之内,2比1变成1比2,结果完全倒置,连续两次观看VAR的结论,却否定了前者,默许了后者,试问,这需要什么级别的权威,才能平息必然汹涌而至的质问与声讨?
看还是不看?什么时候看,什么时候不看?什么情况下才能看?一场比赛看几次?如果再不赶快定规矩,VAR就会像某个电影里的片断,一台只是接通了电源的铁盒子,被当成测谎仪,最终让一群相安无事的人反目成仇,精神崩溃。裁判之惑,终将成为联赛之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