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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尊重投资人的足球改革 是在伪职业化的路上

时间:2020-12-02 17:19:00 | 来源:国内足球综合

没成绩的中国足球在这个冬天又开始改革了。

当然这是正面说法,而所有遭受争议的改革举措,都有另一个更通俗的评价——折腾。

自从1993年中国足球职业职业化以来,怀揣着梦想和愿望,中国足球的顶级联赛设计,进行过诸多改革。

伴随着打假扫黑,以及各种政策,也算是有了一些成绩。

至少版权卖到了国外、球迷走进了球场、亚冠拿到过冠军。

但在一般球迷判断中国足球整体质量提升与否的关键领域——国家队层面,则是每况愈下。所以,关于中国足球到底是在进步还是在退步的争议,无法给出个明确答案。

最近,限薪和俱乐部改中性名,又成了这个冬天最新的改革举措。

这两个改革也算是论证了许久,有其改的道理。但是有道理不代表有必要,最重要的是,不代表程序正义。

中国足球职业化了27年,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其实远未解决,所以才会不断有各种外行领导内行的行政干预存在。

那就是——中超的产权到底是谁的?谁有权改,怎么改?

1、限薪没错但不该这么限

限薪令和俱乐部改中性名相比,遭受争议较小。究其原因,是有着深厚的民意基础。

低能高薪,是这些年外界对中国球员最大的不满。

对比日韩球员收入和国民平均收入之比,中超球员的收入确实是过高了。

25岁左右,依旧留在国内没有留洋的J联赛日本国家队当打主力,年薪不超过200万人民币。而中超的顶薪动辄千万,甚至有第二合同存在。

合理比例的薪水,是日韩球员出国旅欧的积极动力,而中超球员只愿意在家当鸡头,也没有动力去国外挑战提高自己。

此外,金元足球的攀比,使得本就负债经营的中小俱乐部难以为继,所以在今年出现了多达16家俱乐部退出的“大逃杀”。

当然,限薪也会出现针对外援的投资减少,外援质量水平下降,从而给联赛带来竞争力下降的问题。

不过,这样的限薪,还是得到了外界的广泛支持。

况且,限薪500万政策,也给国脚们开了后门。虽然银行账户上的数字,没有以前那样刺激肾上腺素。但收入比起普罗大众,也算得上豪横了。

问题是:这样的限薪令通过流程,合理么?

由足协调研,或者秉承上面的意志来出台一个限薪令,这样的做法依旧是在开职业化的倒车。

职业体育,首先应该是谁投资谁受益的体育。

投资者对这个行业应该有最大的发言权,得到足够的尊重,这才是正向发展的基础。

否则和招商引资后的关门打狗有什么区别。

在历史上,以行政命令干预联赛,从而给联赛带来损失的事情还少么?

前足协主席阎世铎前足协主席阎世铎

从阎世铎提出暂停升降级、甲A改中超;到2017年联赛进行中,中国足协出台《2017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》和《U23球员参加2018年中超、中甲联赛相关规定》。

其实都是一个性质,那就是以行政文件硬着陆,直接改变正在运行的规则。从而给俱乐部们带来巨大的影响。

据说建议国家队打中超的时候,曾经有某位领导说:“你们中国足球有成功的经验么?如果没有的话,为什么就不能听听我们的呢?”

中国足球乱啊,要用重典,要训政。这是一种声音。

中国足球确实没有成功的经验,但已经被足协这个婆婆管了这么多年,怎么就不能听听投资人的声音呢?

几乎每一届中国的体育管理者,都会去考察国外先进的足球经验,回来就侃侃而谈。

但是有一点从不愿意说、不愿意谈也不愿意学。那就是在这些发达国家的职业足球联赛中,谁才是联赛的主体,谁应该为俱乐部掏的真金白银负责?

英足总、意大利足协或者德国足协和英超、意甲、德甲的关系是什么?他们能在联赛中控股,占据产权大头,强制执行去忽略俱乐部的声音么?

限薪是否合理,如何修改规则,本来就应该是投资人自己的事情。

资金充足的大俱乐部不想限、小俱乐部联合起来想限,那也应该由他们自主去讨论,在中超联盟框架下进行。

就是最终出台了不限薪规则,也是行业自主管控投票的结果,也要执行。

当下这个有“民意基础”支持的限薪令,和以往的那些行政命令没有多大区别。

缺乏的还是对职业体育投资人的尊重。

2、改中性名和统一招牌

2019年,上海静安区常德路的一条街道的商店牌匾被统一成了黑白两色,让人想起传说中的酆都鬼城,遭市民群嘲“这是墓地风格”。

这种以行政理由,进行统一规划,扼杀活力的做法,是典型的懒政。

上海静安区常德路街道被改为“殡葬街”上海静安区常德路街道被改为“殡葬街”

而当下,推动中超改名,也是这样的一种懒政。

足球俱乐部的名称其实就是那些店铺的牌匾,应该是长期演化中形成的。只要得到了媒体球迷和普罗大众认可,朗朗上口,这样的俱乐部名字就是好的,有存在的必要,国外的俱乐部也是如此。

中国足球该学的——职业体育基础设计;外行不以行政管理干涉损害投资人的放权思维——不学。

学的却是损害俱乐部本就不多的赚钱道道的蠢政。当然了,这还真的不知道是从哪“学”来的……

在该放权给俱乐部或者中超联盟的时候,以中国特色的股权模式或者管理要求以抗拒之;轮到俱乐部用中国特色创造赚钱机会的时候,又强调国外俱乐部中性名称的先进性。美其名曰:换投资人不换名称,俱乐部有传承。

问题是,在中国投资足球,本来就没形成以体育本身养体育的正循环,都要母公司输血。在这种情况下,还要砍一刀在企业名称露出上面,这真的经过充分论证了么?

这样的改名,是典型的损害所有投资人利益的做法,难道不应该等中超联盟真正成立后,由他们自己去投票判断么?

中国体育改革了30年,中国足球职业化了27年,但是实际上还是没解决一个职业体育产权归属的问题,谁是职业体育主体的问题,谁来管控把关的问题。

不放权,不给真正的行业协会自主管理机会,提高参与职业联赛俱乐部的收入,那么中国职业体育的发展依旧是官办思维。

参与进来的老板的终极目标,就依旧是批地+进入政协,而不会从体育产业长久发展的角度,来投入这个项目。

不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,其他的改革都是修枝剪叶。中国体育的职业化,也依旧是空有其名的伪职业化。

(周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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