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时间12月14日,中国足协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正式召开,其中更新了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的通知。
具体通知中:
一、俱乐部注册官方名称规范:行政区域+俱乐部名称+足球俱乐部+企业组织形式;俱乐部名称不能超过4个汉字
二、俱乐部报名简称或球队名称规范:行政区域+俱乐部名称;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,不得使用非汉字。
三、名称中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、关联方或控制人字号、商号或品牌名称;也不得用名称相似或近似汉字词组。
四、名称展现精神面貌新风尚,俱乐部应积极在名称中体现地域文化、历史风俗、人文精神或俱乐部管理。
五、如俱乐部股东具有非营利性法人教育机构或其下属同名企业,经足协批准后可使用股东名称或简称作为俱乐部名称。
六、各俱乐部应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将经工商部门初步核准的拟用名称、俱乐部所有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俱乐部股东隶属及下属企业名称、工商营业执照编号,报中国足协竞赛部审核。中国足协将不晚于2021年1月15日向各俱乐部书面反馈审核意见。
七、各俱乐部应不晚于2021年2月28日在中国足协完成2021赛季的注册手续。自2021年赛季起,对于俱乐部名称不符合要求的俱乐部,中国足协将不给予办理注册手续。